编辑:吴婵娟 责编:余冰瑶
审稿:姚成润 监制:周美超
买肉、买水果
挑选的时候看着色泽鲜明
回家后或者回到自然光下
再看却发现并不“养眼”
经常逛街市的街坊可能深有体会
问题出在哪?
原来,是因为档口悬挂了
特殊光源的照明灯
这种灯,俗称“生鲜灯”
对此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。
《办法》施行后,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,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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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生鲜灯”不是“魔术灯”
选择合适的光源
还商品以本来面目
诚信经营
才是商家制胜的“法宝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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